中考录取有顺序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按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高职、幼师和特师、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顺序进行。
五年制师范、高职和中专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师范、高职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
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者一年半。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高职、中专采用网上录取办法。考生凭盖有“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手续。凡未列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正式招生计划,未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
凡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