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
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线路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这是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要求的内容,辽宁省教育厅表示,我省的具体实施情况将按照国家要求进行。
我省普高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由30%降至20%也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我省还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不得举办或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2012年沈阳中考最大的政策调整是在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上,近几年,沈阳市的择校生占招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在30%左右。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20%的规定,今年沈阳择校生约占总招生数的16.67%。这样公费生的招生比例就提高到83.33%,也就是说今年沈阳将有更多的学生不用择校就能上重点高中。
记者徐月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