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对象凡具有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青年均可报考。
二、报名、体检
1、符合条件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往届各类学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技工院校报名。
2、考生体检执行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3、报名日期从本简章见报之日起60日内。三、考试今年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实行1+X的方式。
1、职业能力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7月6日上午8:30-10:00。
2、文化课考试科目:根据专业设置的需要,由招生院校自主选择。
3、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由受理报名的院校负责通知,考试成绩到报名院校询问。四、录取应届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考技工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具体要求择优录取。五、学制、就业
1、学制:根据专业、工种需要,学制为2-3年。
2、就业:学生毕业后,由招生院校择优推荐。
3、有关招生详细情况,请考生到招生院校咨询。
六、其它
1、各技工院校基本情况以我局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凡报考技工院校的考生以本招生简章为依据,认真参考选择学校。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