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十堰市中职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抽考制度
荆楚网消息(记者陈第、通讯员徐建兵)4月19日,记者从十堰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今年开始,十堰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抽考制度。
十堰市教育局规定:抽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抽考科目为各校开办专业的课程,抽考内容范围不超出各专业的课程标准,抽考方式为随机抽查。学生学业抽考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集中进行。各校通过随机方法确定本校抽考的专业和科目,抽考当天随机抽取班级,一个教学班的全部参加抽考,多个教学班的,从所抽考专业的学生总数中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结合,要严格抽取学生的程序和环节。抽考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90分以下)”与“不合格(60分以下)”三种,抽考结果将作为衡量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对专业抽考合格率低于80%的学校,实行黄牌警告,无故不参加抽考和连续两次抽考合格率低于80%的学校,将停止该学校该专业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今年是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抽考制度的第一年,抽考时间为下半年期末考试时间,十堰教育局将提前15天通知被抽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