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招考办〔2012〕27号
市招考办关于广水一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水一中:
你校报送的《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收悉。经市招考办审核,予以批准。
此复。
附件:广水一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广水一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
实 施 方 案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鄂教普〔2002〕14号、鄂教基〔2007〕7号文件精神,我市一中2012年在中考招生计划中拿出指令计划的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增加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机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实行“阳光招生”,巩固“十个统一”招生平台;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发展、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擦亮“阳光教育”品牌;
2、坚持依法收费、资助贫困,兴办“幸福教育”;
3、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统筹发展,推进高中学校布局调整。
三、名额分配招生政策依据
1、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鄂教普〔2002〕14号):“加大中考招生改革的力度,积极试行将普通高中,特别是重点高中的招生指标直接分到乡镇或初中,总的分配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
2、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初中结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07〕7号)要求,“高中招生可采取‘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名额分配招生’、‘推荐招生’、‘网上招生’等多种办法,其中‘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是主要办法。”
四、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1、指标:广水一中今年“名额分配招生”指标占指令计划的50%。
2、分配办法:以各初中学校前两年中考的“三率一均”权重分配市一中指令计划的50%(810×50%=405)。“三率一均”具体比例系数为:参考率35%、合格率20%、入围率15%、人均分30%。
具体分配办法为:
学校基础得分=该校权重总分÷全市权重总合计分×该校参考人数
学校基础分配指标=该校基础得分÷全市基础得分合计×405。
3、录取办法:在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录取全随州市名额分配招生指标后,接着录取本市“名额分配招生”指标,再录取指令计划剩余的50%指标,然后录取“飞翔计划”50人。
凡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第一批资格线,广水一中确保录取,中考成绩未达到第一批资格线线的考生,不影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五、公示
在招生录取前,对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在随州市招考网和广水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志愿填报。
实行网上填报。
七、收费、特长生招录、优录等按随州市招生文件执行。
2012年广水市一中名额分配指标
单 位
名额
全市合计
405
城郊中心中学
25
十里中心中学
13
十里宝林中学
3
灵杰学校
5
武胜关中心中学
17
杨寨中心中学
16
李店中心中学
12
李店初级中学
11
太平中心中学
12
陈巷中心中学
18
骆店中心中学
7
骆店职业中学
3
长岭中心中学
15
长岭黑石山中学
4
长岭平林中学
9
马坪中心中学
16
马坪鸿飞学校
2
余店中心中学
11
余店初级中学
6
关庙中心中学
10
吴店中心中学
7
郝店中心中学
12
蔡河中心中学
13
蔡河职业中学
3
应办中心中学
36
应办南关中学
10
广办中心中学
14
广办武元中学
17
实验初中
73
实高附属初中
5
主题词:名额分配 招生方案 批复
抄送:广水市招考办。
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