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在非户籍地就读学生普通高中志愿报考资格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 籍 号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学籍所在学校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学籍所在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泰安市
教育局
意见
证明材料
(材料粘贴或附后)
注:此表填写一式三份,由考生到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领取(盖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批,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将此表向市教育局上报,以上三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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