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五所高等学校试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批复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鄂发[2010]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通知》(鄂教师[2012]5号)精神,我们对有关学校申请举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办学条件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及区域布局,经研究,在同意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继续试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上,2012年增加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鄂州职业大学、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等学校试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历层次与学制。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层次为专科,学制为五年。
二、
招生计划与生源范围。‘2012年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500人,生源范围为十堰市、宜昌市、随州市、孝感市、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400人,生源范围为荆州市、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和天门市;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200人,生源范围为武汉市;鄂州职业大学招生计划200人,生源范围为鄂州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100人,生源范围为襄阳市。各校的招生对象均为当年参加
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录取。招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准,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并将录取学生名册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应成立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招生、教务、学工、就业、纪检监察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方案报省招办审核。招生录取方案、
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学籍注册和学历证书。录取结束后,学校凭省招办审核的录取学生名册到省教育厅办理中等职业教育学籍注册。学生前三年严格按国家规定享受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学生修满三年后不愿意继续就读的,按中职教育学历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愿意继续就读的,由学校凭省招办审核的录取学生名册到省教育厅办理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注册;修满五年后,按高等教育学历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举办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学前教育教师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关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集中优质资源,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精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养模式改革,切实保证并不断提高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