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有哪些优录政策?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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