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助〔2012〕17号
关于做好2012芜湖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咨询投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市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安师大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咨询投诉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2〕34号)要求,市教育局将公布各县(区)和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与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接听热线电话,解答政策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并保证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咨询与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内容要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并整理归档备查。
二、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效能建设的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举报投诉原则上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
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反映各县(区)的举报投诉将及时分解到县(区),各单位须按照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年汇总统计各单位举报投诉情况和办结情况,并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请各县(区)、市属普高和中职学校于8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的学生资助工作咨询与投诉电话。各县(区)应于8月14日前公布所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与投诉电话。联系电话:3845941。电子邮箱:whsjyjxszzzx@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