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芜湖中华职业学校变更校名
并增加办学层次的批复
芜湖中华职业学校:
你校报来的《关于芜湖中华职业学校变更校名和增设艺术类普高办学层次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同意芜湖中华职业学校校名变更为芜湖中华艺术学校。
2、同意芜湖中华艺术学校增设艺术类普高办学层次,举办者、法人代表、办学地址等不变。
希望你校按照相关规定,正规办学,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类安全设施,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门课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保证教学质量,办成一所具有艺术类专业特色和优势的品牌学校。
此复。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8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