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襄教文[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了保证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按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现就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校及时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中考报考的宣传引导工作。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是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近年来,个别地方和少数学校不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和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放宽毕业证颁发条件,为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未读完初中三年时限的学生发放毕业证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影响了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目前,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地各校要引导学生及家长及时学习《襄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参加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是教育部门认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的基本要求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凡是未参加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中任一项都不具备学业毕业条件,也将无法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中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一)审查报考资格。凡具有2010级省学籍网络学号且有相应的纸质学籍档案和具有2009级省学籍网络学号和相应的纸质学籍档案,且休学、复学手续齐全的在校学生均具备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资格。所有具备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资格才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3月下旬,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将根据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名库,认真审查学生报考资格。
(二)认真清理学籍。各学校要认真核实在校学生学籍情况,确保每一名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都参加考试。对流到外省、省内的外地区尚未办理转学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要立即督促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对流入到本市内其他学校未办理转学的学生,就读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接洽,双方学校密切配合,在本月20日前办理好转学;对流失的学生,各初中要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及时进行劝返并动员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三)。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日程安排如下,希望各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3月13日:璞河中学、璞玉中学、楚都中学、实验中学、刘猴中学、李当中学
3月14日:南营中学、讴乐中学、官庄中学、雷河中学、流水中学、王集中学
3月15日:小河中学、砖庙中学、板桥中学、朱市一中、朱市二中、孔湾中学、荩忱中学
3月18日:城关中学、汉江中学、龙头中学、志达学校
三、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情况备案制度。7月8日前,各校以校为单位将本地初中毕业生毕业证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发放学生数据库及盖章后的纸质花名册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教体局将通过与中考成绩库进行比对,通报各地各校情况,对随意放宽学生毕业条件的学校进行通报,并责成整改。
四、对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情况实施目标管理。各地各校要组织引导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情况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凡是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参考率低于98%的,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应认定为不合格。从2013年起,我局将对各地各校考试、考查科目参考率实行排名通报,并将中考参考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纳入各学校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因工作不力,造成具备学业考试资格的毕业生不能参加中考的,或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参考率低于98%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的纪律责任。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