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都必须在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表:
招 生 类 别
招生录取完成时间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含省级特色学校)
指标生
直升生
特长生
择优生
2013年7月6日
择校生
2013年7月7日—8日
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2013年7月9日
2013年7月10日—11日
一般普通高中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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