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015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适当补助。
同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
37.什么是中高职五年制连读?
为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我市部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职院校实行中高职五年制连读试点工作。所谓中高职五年制连读,就是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采取“3+2”的分段培养模式联合招生共同培养。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中职段的教学内容,学生经对应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合格后,转入高等职业院校完成后两年的高职课程,经考核合格,学生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文凭。
38.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生工作如何进行?
城六区重点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由市中招办组织录取,非重点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办组织下,由各区组织录取。四区三县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职业高中录取新生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在城六区统一录取会的第一阶段进行;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城六区统一录取会的第二阶段进行。
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毕业证或分数通知单到所选学校报名,由选报学校直接录取。招生学校以此种办法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到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9.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按照省上有关规定,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完成。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录取体制和“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40.考生选报志愿若遇限制报考怎么办?
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强行限制学生报考。如遇限制报考情况,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到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投诉。
41.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⑴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的各学科考试或考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⑵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4个等级中至少有2个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42.城六区高中录取批次顺序是怎样的?
录取批次顺序为: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非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
43.城六区普通高中各类志愿按什么顺序录取?
第一批次 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⑵国际课程班录取;⑶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⑷统招生、定向生同步录取。
第二批次 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⑵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⑶统招生录取。
44.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依据是什么?
筛选依据:4个条件2项指标。
4个条件为:⑴市教发[2015]51号《关于2015年高中招生军人子女优待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⑵少数民族考生;⑶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者和获陕西省、西安市二、三等奖者(以下简称获奖情况)。⑷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的考生(以下简称三好学生);
2项指标依次为:⑴综合素质六个维度评价结果;⑵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
45.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办法是什么?
⑴依次比对其他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获奖情况和三好学生4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⑵若考生4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2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第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第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考核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若理化生实验考核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的4个等第中同等第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第个数多的考生。2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⑶若通过以上4个条件2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46.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本着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于本批次线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平行志愿录取时计算机自动完成两个步骤检索工作,首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位考生,二是对每一分数段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检索其填报的A、B、C三个学校,若考生自身条件满足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否则继续检索B学校,若条件符合B学校,就投档到B学校,否则继续检索C学校。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47.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是怎么回事?
城六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各批次投档,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同批次平行志愿投档,首先对于本批次线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例如:考生甲中考成绩600分,在“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批次”中,分别填报了A、B、C三所学校的统招学校志愿和B学校的定向学校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进行“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批次”的投档过程中,当投档到600分这个分数段时,检索考生甲A学校志愿, A学校统招生类计划已经在602分完成投档,没有计划余额,不符合投档条件,继续检索B学校志愿,B学校统招生类计划未完成,符合投档条件,就投档到B学校,不再继续检索C学校志愿。
如果投档到601分这个分数段时,B学校统招生类计划在601分完成。此时,按照“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的原则,停止“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批次”统招生类投档检索,启动B学校定向生类投档检索,按照“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40分,“大学区”成员学校考生报考所在大学区内的高中学校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该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的标准,对填报B学校定向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561分(或551分)排序,考生甲以600分成绩排序在第3名,B学校在考生甲所在毕业学校的定向生类计划为5人,考生甲符合投档条件,投档到B学校。如果考生甲排序在第6名,则考生甲不符合投档条件。在B学校完成定向生计划投档后,恢复“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批次”统招生投档,投档到600分这个分数段时,检索到考生甲所填A、B学校志愿无效后,检索C学校,若条件符合C学校,就投档到C学校。
48.陕西省西安中学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如何招生?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5]1号)精神,陕西省西安中学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承办中学之一。西安中学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2015年面向全省统招110人,招生对象为参加我省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且报考陕西省西安中学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定选合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航空实验班参加我市统一中招录取。
49.军人子女如何优待?
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50.哪些考生可以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录取?
⑴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⑵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⑶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⑷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⑸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⑹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⑺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51.哪些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⑴其他军人子女;⑵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⑶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⑷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52.学校能否自行招生录取学生?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生录取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所有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
53.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如何录取外区域学生?
经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中招管理规定的招生区域以外进行招生,称为跨区域招生。
跨区域招生工作程序:⑴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书面提出跨区域招生申请,经所在区县中招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跨区域招生;⑵各学校跨区域招生录取工作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工作之中,与当地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录取结果由当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盖章;⑶各学校跨区域招生录取结果,经所在区县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时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办理审批手续,汇总入全市中招录取库。
54.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初中学校学生报名考试和高中学校录取如何进行?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组织实施;其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或长安区进行,沣东新城教育局参与组织。
55.高一新生如何建立学籍?
全市所有学校的高一新生(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和外地户籍学生)都要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所有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建立高一新生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受自行流动的学生,更不得私自招收学生。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务必严格按学籍管理办法强化管理。
56.普通高中借读生如何管理?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生” 之规定,我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按照“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须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学校临时学习的”之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西安以外)学生确需在西安临时借读者,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3] 17号)的精神,从2013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57.如何保证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⑴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中招政策,将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纳入中招公示重点内容,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市中招办通过市招生考试网、新闻媒体和考生手册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各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本校分类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以及各类计划所招学生对应的收费标准、招生录取结果。初中学校公示定向生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
⑵完善诚信制度。区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在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中缺乏诚信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及时处理并纠正违规行为。
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把招生录取列为重点督察工作,开通举报电话,对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各环节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生源初中学校和招生高中学校均应设立情况反映箱,及时收集学生、家长及社会对招生工作的意见。
⑷加大查处力度。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同时按照相关招生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自行组织考试、私下圈定录取新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重大案件查结后,及时通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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