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12〕36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2012年度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2012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为西安市普通小学(4—6年级)、普通中学、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根据《2011年西安教育统计摘要》,按照在校学生数的千分之三分配,其中三好学生占75%,优秀学生干部占25%;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照班级总数的3%分配。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2012年度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和《2012年度直属学校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表3)执行,不得突破分配指标。
三、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和直属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使全体学生都积极投身到活动之中。要注意将评选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根据《小学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及学生相关档案,对学生进行全面考评。
(二)要严格评选程序和标准,坚持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比例不得超过40%。在报送前,各区县 、学校必须将推荐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在相应学校公示7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再报送审批。
(三)必须同时具备学校、区县评选标准者,才有资格入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按照申报登记表和花名册格式,自制表格(双面印),于3月30日前将推荐、评选结果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报送材料包括各类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见附件4—6,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花名册(具体见附件7—9)的文本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本。
联系人:靳文忍 电话:86786617邮箱:jijiaoyichu@126.com
附件:
1.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2012年度各区县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 2012年度直属学校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4.西安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5. 西安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6. 西安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先进班集体申报登记表
7. 西安市2012年度三好学生花名册
8. 西安市2012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9. 西安市2012年度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价值观、世界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西安市小学生守则》、《西安市中学生守则》,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以“讲传统、讲诚信、讲守则,进行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积极参加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里做个好孩子,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热爱学习,主动探究;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强烈的求知欲,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好,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特长;动手能力强,能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3、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素质良好;体育课、健康教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出勤率达到98%以上,早操或大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达到98%以上,体育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持身心健康;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家务和公益劳动;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
4、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能以自己的言行为同学做出表率,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班(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少队部)的学生干部。
2、具备市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3、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主动承担班级或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组织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团支部或少先队中队在班级中能起核心作用;班主任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班同学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精神风貌好。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班风;绝大多数同学能够认真遵守《守则》和《规范》,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全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积极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大多数同学勤奋学习,刻苦认真,掌握了相应年级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成绩良好。
4、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主题班(团、队)会;在科技兴趣、体育比赛、军训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服务、艺术审美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