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中考10至16日网报YMG记者 魏文杰昨天,芝罘区教体局公布了2013年中考政策。5月10日至16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在外就读的芝罘区籍考生需要持户口本和转学手续到烟台十三中办理转学、报名手续。另外,非芝罘区户籍但有完整芝罘区学籍的学生,可以在芝罘区参加中考,可报考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民办高中,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须是山东省内户籍。
10日至16日网报,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今年,芝罘区将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报名方式。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5月10日至16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在外就读的芝罘区籍考生需要持户口本和转学手续到烟台十三中办理转学、报名手续。在芝罘区就读的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报考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民办高中(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须是山东省内户籍),在学校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基础上,区教体局进行复审。
考试将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符合教育部相关条件的听力残疾考生,可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将地市级(含)以上医院的听力检测证明送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查。
继续将统招计划的85%用于分配指标
今年继续将统招招生计划的85%用于分配指标,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
指标生分配原则上是以初中毕业生合格人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将分配指标落实到各初中,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犯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要适当调减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名额。
2013年芝罘区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实施特长加分政策和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收择校费
芝罘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实施自主招生工作。凡属省级规范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其自主招生比例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3.3%;非省级规范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其自主招生比例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按自主招生计划学生数的1.1倍,在各高中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优先按成绩和考生的报考志愿,在基础素养评价结果是等级为A或者B、且标志性成果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
对自主招生所录取的学生不收择校费。不按规定实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初中学生基础素养分四个等级
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按照统一的学生成长档案,严格规范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认定和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根据《芝罘区2013年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实施方案》,对初中生基础素养评价原则上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学生基础素养发展状况。对学生判定为D(不合格)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只有在严重违纪和有违法行为并认定后才能给予D(不合格)等级。
以上内容来自:烟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