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设置
(1)考试: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八年级:生物、地理。
物理与化学实行合堂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合堂考试,生物与地理实行合堂考试。合堂考试采取一堂考试、两个科目独立成卷,分科计分的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为开卷考试,九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考,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2)考查: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为必测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统一检测;音乐、美术、英语口语、汉语口语、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为选测科目,由学校组织统一检测。
(3)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在全市推行,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相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