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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镇江中考招生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来源:镇江市教育局 2013-5-9 14:43:36

招生录取

(1)录取批次
第一批: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
第二批:热点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专业、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实验班(学校)等;
第三批: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5+2”、“3+4”分段培养班(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实施)
第四批: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
第五批:其他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举办“3+3”分段培养班(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实施);
第六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2)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与录取
①热点普通高中60%(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的不得低于70%)以上的招生计划,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办学水平等情况,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②从2011年9月1日起,一直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2013届毕业生,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待遇。
③热点普通高中的分配指标在录取时不设分数限制。所剩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2014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能享受热点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3)录取要求
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按照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新生必须由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加强对具有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高中学校制定录取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优录;②艺术类专业加试;③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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