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
区 考场
准考证号码 缩码编号
姓名 性别 组别
项目 |
成 绩 |
最后成绩 |
评 分 |
第一次(表) |
第二次(表) |
第三次(表) |
成绩 |
监考员签名 |
分数 |
平均分 |
登记员签名 |
监分员签名 |
1 |
200米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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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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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⒈ 此表为原始记录,是过录表的依据,不能交给考生和无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
⒉成绩(评分)登记要准确、清楚,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要更改,必须有即席监考员(登记员)在更改成绩(评分)时签名。
⒊ 严格按照考试规则进行,各项目考试第一次、第二次犯规给予警告,第三次犯规取消该项目成绩。将表中各项目成绩相加后除以2,即是该生的体育考试平均分。
⒋ 此卡放在考生档案内,以便复查时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