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考生:
1、 五个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自考《单科合格证书》原件、自考《准考证》原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若是外省转入的应放入省考试院批复同意转入的课程原件及《单科合格证书》。办过免考的也要将省考试院批复同意的免考原件放入,同时将办理免考时的《大学英语证书》原件一并放入 )。
2、 三个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成绩》复印件(要由复印单位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
二、专科考生
1、二个原件。自考《单科合格证书》原件、自考《准考证》原件(护理类毕业生则要求将卫校所发的《中专毕业证书》原件放入档案。若专业要求考英语、计算机的则要将《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放入)。
2、一个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010年毕业生登记表.doc 2010年毕业生申请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