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11年度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11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简章》。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