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并报六安市人社局批准,现将2011年度叶集试验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叶集试验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1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安徽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详见《2011年叶集试验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