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2年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公务员局、编办同意,2012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招聘有关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详见附件表1、表2。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1)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简称:紧缺专业,指研究生和部分三明市认定的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由我校直接考核招聘;(2)非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简称:非紧缺专业,指一般本科毕业生)均需要参加由三明市公务员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试合格后,按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由我校负责组织的专业考核(面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和专业考核(面试)成绩各占50%。
(一)公告
由三明学院在三明市公务员局、学校人事处、中国研究生人才网站上发布公告,统一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