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应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备注: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允许本区现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条件为: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由省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我区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百分制)或以上方可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
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