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非泉州台商投资区所辖四个乡镇户籍的应聘者需提供各学科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前20%比例内的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2年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区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应提供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连续任教证明,区级计生、综治证明,以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将根据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2012年4月25日前将有关有效材料送交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备课、片断教学、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
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入围人选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