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5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工作经验者可优先招聘。
(3)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招聘、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截止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3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报名和考试地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五)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面试和专业考试。内容是各专业相关知识综合测试。
(二)考试的办法:
1、面试、专业考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专业考试成绩各按50%比例累加为综合成绩。
2、体检:在面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标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就业前体检标准,统一在本院进行自费体检。
3、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个人简历、近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五、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被医院聘用后,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