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验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验证。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即原区第一人民医院)一楼大门口(广州市正南路6号)。
应聘人员须详读2009年1月发布的《越秀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以及《越秀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学历及学位”、“所学专业”、“招聘对象”、“其他资格条件”和“备注”的内容,并按要求备齐验证资料。如有疑问,请与越秀区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为:020-83337137。
二、资料审核
请应聘人员到报考单位的座位处进行审核。如没有指定单位的,请到“其他单位”处审核。资料审核主要是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聘的条件,材料内容如下要求。
1、社会人员需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应聘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明(适用已婚人员);
★计划生育证明;
★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提示:根据公告要求,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故已具有鉴定证明的,可提前提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职称);
★执业医师资格证(视职位要求);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提示:通过考试拟聘用的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故已具有鉴定证明的,可提前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个人简历(原件)
2、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需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应聘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协议书(适用办理暂缓就业者);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领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出示学校准予毕业和授予学位的证明);
★广州市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增城市、从化市)的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结婚证明(适用已婚人员);
★已婚人员(非广州生源)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提示:通过考试拟聘用的非广州生源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故已具有鉴定证明的,可提前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三、确认《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需对网上报名填写的个人材料进行确认,对从网上下载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签名确认。
四、缴交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
经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每人需缴交30元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并领取收据。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缴费完成后的应聘人员领取并签收《越秀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越秀区人事局
越秀区卫生局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资格验证流程图
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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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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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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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