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第三次
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和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事局、北海市编委办《2008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第三次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联席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海市歌舞团、北海市粤剧团在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加考专业测试。其中,结构化面试100分,60分为合格,按50%折算满分50分;专业测试100分,按50%折算满分5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单位计划聘用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其中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聘用2人,4人参加笔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要求,减少聘用指标1名;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学职位计划聘用5人,11人参加笔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要求,减少聘用指标2名。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人事局
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