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务费:150元。
六 、招聘人数及安排方法:
招聘人数为15人。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依次减少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逐一选择学校。本次招聘教师五年之内不得调离原岗位。招聘岗位见附表。
七、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小学语文(含时事政治)、数学。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3:1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7日9:00—11:30。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0日7: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确定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聘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九、纪律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