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天。拟聘人员在通知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不按时到岗工作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公示举报电话: 0852-6635751(县教科局)、0852-6653262(县人社局)、0852-6620862(县纪委)。
十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由桐梓县解决全县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相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桐梓县2011年招聘小学教师职位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