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㈡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