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人事部门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勤岗位1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管理岗位2名;市医保办管理岗位2名;市就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管理岗位1名;市人才中心管理岗位1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凯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拟遴选职位的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