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刑、劳教或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乐政府网、南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县人社局和三个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单位报名,按单位录取。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采集照片,缴纳考务费90元,信息采集费10元。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时,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30日
地点: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则随时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