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有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政审),政审对象如果在政审中被淘汰,不予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合格人员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同时录取)。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监考人员、面试考官凡与应试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及时报告,实行回避。对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