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洛政办〔2006〕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数量及对象
以人才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18名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5名,年审征收工作5名,财会专业3名,网络管理2名,康复治疗专业1名,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1名,运动训练专业1名。
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近五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2、岗位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至1994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2)专业技术要求:年审征收岗位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软件;行政管理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WORD操作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9日、3月1日、3月2日。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