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水利厅。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要求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咨询电话: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 电话:0371--69151855
监督电话: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电话0371-696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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