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市青少年宫是隶属于共青团济南市委管理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全市广大少年儿童接受校外兴趣培训和活动的主阵地。
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 字〔2009〕13号)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济南市青少年宫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师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参加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大学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 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2010年济南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