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
烟台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03室(长江路1号,可以乘坐21、23、203、206路公交车在开发区管委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时要按照《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报考烟台国际综合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科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招商工作经历证明和英语6级证书或成绩单;报考烟台国际综合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科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报考烟台国际综合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科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曾发表的稿件和相关的文字材料)。
提交上述材料时,除照片、笔试准考证、《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缴费及领取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535—6396729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