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
面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成考察组,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采取试讲、面谈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
中级、高级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初级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级、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核整个过程将有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E-mail:jnmc_rsc@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