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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济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高校人才网 2011-11-2 9:35:55 【字体:小 大】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现设学院25个、教学中心2个。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2000余人。学校校园占地2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2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9亿元,拥有现代化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校园环境。学校建有一支以院士、“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部级突贡专家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940人,其中教授288人、副教授58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0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9人。近年来,济南大学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

(五)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六)已完成学业,取得了学历、学位;具备岗位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经历经验和技能。

三、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要求

学校拟公开招聘9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本校校园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1年11月15日。

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期内国内院校毕业生)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的证件。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局投递或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邮箱、联系方式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笔试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由学校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手段的能力以及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能力。面试成绩由试讲和答辩这两部分成绩构成,各占50%。

对中级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考核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中级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先组织体检,再进行考核,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报人社厅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社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

(八)签订聘用合同

备案完成后,办理各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九)被聘用人员应聘时提供及自述的个人情况不真实、应聘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济南大学人事处、董晓慧

电话:0531—82767192,E-mail:rsc@ujn.edu.cn

地址: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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