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港经济开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考聘部分人员到我区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1、幼儿园教师岗位:2009—2011年未就业的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户籍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小学教师岗位:2009—2011年未就业的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户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009—2011年未就业的临港经济开发区生源或具有临港经济开发区户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毕业的2012年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学生。
3、初中教师岗位:从全市中学在编在职、工作满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中招聘。
4、高中教师岗位:从临港经济开发区各镇初级中学在编在职、工作满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全市中学工作满三年并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教师(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市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齐鲁名师、沂蒙名师、全市十佳班主任荣誉之一);2009—2011年毕业的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户籍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中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5、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考学科及数量
考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2011年度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计划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