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有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化工、化学、生物学和环保相关专业;
3、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滨州市环境保护局,渤海十八路环保大厦1003室
(3)报名时间:2012年2月 6日至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身份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身份证和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下载。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
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范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