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博士研究生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引进计划;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多于1:2(含1:2)的博士研究生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硕士研究生依据综合成绩,根据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博士研究生依据面试成绩,硕士研究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7、公示和录(聘)用
5月下旬对拟录(聘)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从6月初开始,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引进人选办理用人手续,未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定向安排到有关市直和县区直部门(单位)。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
2、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安排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安排副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临沂党建网(http://www.linyidj.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0539-7308162、87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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