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巡防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协勤队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法守纪,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家庭政历清楚。
(二)初中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2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以及具有体育、武术特长者年龄放宽到27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体能测试参照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进行。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