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1、共青团河东区委书记1名;
2、区总工会副主席1名;
3、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副局长1名;
4、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
5、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河东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共青团河东区委书记职位,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须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也可报考;现任副科级干部任职时间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聘)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
6、分管的工作受一票否决处于整改期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任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先由各单位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再由各单位统一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经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选拔职位达不到3:1以上比例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