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开竞争任职的干部,除年龄原因外,须在任职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凡符合拟配备职位要求的县级干部,均可采取以下方式推荐:⑴组织推荐。经干部本人同意,部门(单位)党组织向市委推荐;⑵领导干部推荐。现任市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干部本人同意,向市委推荐;⑶干部个人自荐。
推荐人选须填写《菏泽市市直部门(单位)正职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署名。《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可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www.heze.gov.cn)下载。
报名人选在现职岗位获得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奖励和完成过援川、援藏、援疆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报名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选拔工作从4月5日开始,至4月10日基本结束。
报名时间:4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6日下午5时30分。
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大楼二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这次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出现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失密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是推荐人选的取消推荐资格,列入初始提名人选或拟任人选的取消考察或任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直部门、单位县级领导干部竞争,并对有关人员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5310007
监督电话: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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