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空职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采取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配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配职位及数量
1、市卫生局局长1名;
2、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3、市水产局局长1名;
4、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1名;
5、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主任1名。
二、职位要求
上述职位的任职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现任正县级领导干部,年龄不满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县级职务满2年,年龄不满54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1、市卫生局局长。群众观念强,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民主,思路清晰,严谨细致,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
2、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熟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协调,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推动工作落实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市水产局局长。热爱水产事业或熟悉本职业务, 开拓创新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了解供销业务工作,有商品流通管理领导工作经验,有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5、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主任。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文字功底,热爱党史资料征集研究事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报名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市直现职正县级领导干部和经民主推荐产生的市直部门正职竞争人选,县区已推荐考察的正县级领导干部人选。
四、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
上述职位拟任人选的选拔任用,按照《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修订稿)》组织实施:(1)公开配备职位和选拔程序;(2)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3)通过演讲答辩产生差额提名预备人选;(4)对需要考察的人选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5)市委常委会差额表决推荐人选;(6)市委全委会表决拟任人选;(7)发布任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