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周六)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随笔试成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素为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对达不到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当天在网上和面试现场公布。
(五)总成绩评定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军事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二次排序,择优录用。
总成绩及等额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等额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按照同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政审参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四方区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作为非现役文职雇员,由消防大队参照现役军人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报酬和待遇
消防文职雇员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由四方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四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frsj.qdsf.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83742884(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83757153(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