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临邑师范学校(临邑县瑞园路62号,县人民医院北邻)。
(二)面试。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统一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类别不同,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和卫生技术类岗位面试分别组织实施。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卫生技术类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总成绩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采取百分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按照招考简章的要求,对进入范围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资证材料原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并按要求提交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合并招聘的聘用人员,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涉及的具体招聘单位。
八、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招聘程序,严肃组织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处理。为了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实行“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34-214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