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关于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在职公务员(在我市县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除外);
(4)在2008-2011年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的还要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网上填报应聘岗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须在5月9日前取得。
5、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所设置专业界定问题。
各岗位专业设置均在教育部专业设置范围内,且是各用人单位的实际专业需求,考生所持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岗位专业要求完全一致(原则上只字不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对于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主要是指通过高考统招的毕业生;招聘岗位未要求全日制学历的,除以上学历性质人员外,还包括通过函授、党校、网络教育等取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5月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报考。如果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条件不相符,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则可以按本科报考;如果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条件相符,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则只能报考部分招聘岗位没有明确限定不允许报考的岗位。
7、双专业应聘人员报考问题
具备双专业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如果主修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辅修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先咨询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再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