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2年新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2012年淄博市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2年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淄博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